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时间:2022-06-21 02:50:32

    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记名证券必须登记。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这就是股票登记制度。按照实际股票持有人是否直接将自己的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股票的持有制度被区分为直接持有制度和间接持有制度。直接持有制度中,实际股票持有人的名称被直接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而在间接持有制度中,股东名册上并不登记实际股票持有人的名称.而是集中登记在实际股票持有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下(称为名义持有人),这些名义持有人代表实际持有人享有股票上的权利。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

 

    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间接持有制度的好处是可以减少股票过户的次数.减少股东名册变更的次数,从而减少结算成本。但同时,亦存在隐患,实际持有人除了登记在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中介机构)的账册上,并没有其他可以彰显自己对股份享有权益的凭证。在此种情况下,如何保护实际持有人的权益.并使实际持有人可以有效发挥这些权益的功能,就成为法律必须解决的问题。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证券权益(security entitlement)解决T间接持有的这个问题,证券权益是指作为通过中介机构持有证券的人对该中介机构及其财产所享有的一揽子权利的总称。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