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凭证的主要特征

时间:2022-05-23 14:15:34

担保债权凭证的主要特征

  担保债权凭证的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担保债权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 CDOs)是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之一。是以如金融资产证券化商品(MBS、ABS)为担保,这些担保品组成资产池,再凭以发行不同信用等级与收益率之证券。

  

  资产池中的证券依信用评等可分为不同的券次:最上层为主要券次(Senior tranches),其保护最高、风险最低,信用评等为AAA水平;最下层券次为权益券次(Equiy Tranche),优先承受资产池中所有债权之信用损失,风险最高,但收益率最高,其性质类似资产负债表中之业主权益。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