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

时间:2022-06-21 02:04:51

    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依我国证券法及境外立法例的相关规定,设立证券交易所,一般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2.制定章程和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作为法人组织,自应有其独立章程,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而其制定和修改,还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    3.有必要的场所、设施和资金。证券交易所要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

    4.有一定数量的会员。能进人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我国现行(证券法)在第6条为打破分业经营,留下了空间。混业经营有可能成为“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如此一来,其他混业经营机构就有可能也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证券交易所作为社团法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国证券法大多对此有分散但明确的规定。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设理事会和总经理。《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修订)则规定,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

    6.有适格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此我国是在(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修订)中运用了列举禁止从业人员的方法规制的。证券交易所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