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时间:2022-07-16 22:14:25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中,有按使用寿命分摊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固定资产折旧有按在整个寿命周期中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分摊的;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清理收入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折旧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或无形损耗;(3)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19条规定的除外。上述事项在报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