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卖米、晚上卖烧烤!“共享”商铺在玉林兴起,你怎么看?

时间:2022-05-01 18:09:26

早上卖米,下午卖熟食、晚上卖烧烤,一家商铺分时段承包给了不同的店家实现“共享”;而有的商铺同时租给两个不同商贩“拼单”使用。现在玉林一些菜市周边、人流多的街道商铺,“共享”“分时”“拼单”的租赁方式现象越来越多。对此,你怎么看?

现象:商铺早上卖米,下午卖熟食、晚上卖烧烤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在南桥菜市附近有一家商铺分时段租给了三名商户,早上卖米,下午卖熟食,晚上卖烧烤,生意热闹非凡;在新民菜市的一家商铺,上午卖羊肉粉和鸭肉粉,下午卖卤菜和凉拌菜;在公园路和玉州路交叉路口的一家商铺,白天卖生料粉,晚上卖夜宵。

在一家商铺墙上,记者注意到两则“夜宵摊招租”“旺铺上午招租”的信息,随后拨打了电话。店家告诉记者,上午租金在3000元左右,不包水电,不用办理相关证件,可直接入店摆摊经营。

除“分时”租赁的商铺,还有不少“拼单”的店。新民菜市周边的一家商铺同时租给两名商户,一个卖蔬菜,一个卖猪肉。记者数了数,有五个商铺是拼单经营。

租户:减轻租金压力,还能带动客流

在采访中,不少租户表示,这两年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太好,“分时租赁”经营可以省租金,还可以快速投入运营,收入有保证。新民菜市一名和他人“拼单”的商铺租户表示,这样做既能分摊租金压力,又能互相带动客流。

玉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朱会长认为,“共享”“分时”“拼单”店铺的出现,是商家自救行为,可以缓解租金和经营压力,还能节省了经营成本;出租方的店铺不再“空档”,提高店铺利用率,增加收入,且能够客观上减少餐饮流动摊贩数量。

“共享”“分时”店铺,消费者褒贬不一

一些市民在“共享”“分时”商铺消费时认为可以接受这样的经营方式,商户少交租金,消费者得利。但不少消费者担心会有食品安全的问题。市民李女士表示,之前在“共享”商铺购买熟食时,看到里面烧烤架有老鼠跑过,着实吓了一跳,还有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商家办理正规证件,并注意开展卫生检查。

朱会长认为,“共享”商铺作为一种创新,需要划清界限的是,共享了硬性设施,不等于共享所有“软装备”,比如经营资质、人员资质,以及产品口碑等。他建议,想要合租店铺的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使用商铺的内容和责任,避免后续经营出现问题,造成责任不清的情况。

律师:“共用”同一营业执照,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广西梁军律师事务所梁律师表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禁止食品经营者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分别从事三餐经营的经营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甚至“共用”同一营业执照,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找不到实际责任人,只能由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经营人先行承担责任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分时图战法精要

部门:“分时”“拼单”的模式开店要办证

记者从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共享”“分时”“拼单”模式下租店,也要办理相应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另外,食品摊贩应当在有关部门备案,并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根据广西的相关规定中“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可以参照‘一址多照’,经营场所应当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原则,经营者可以在领取相应营业执照后,在同一店铺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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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采集:记者 张宗海 黎颖

来源: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