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设立

时间:2022-06-20 23:48:14

    股份公司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指创办一家股份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的行为。公司的设立活动,多属创办公司的程序问题.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协议、草拟章程,决定公司的名称、种类、性质、出资方式等问题的会议或活动,都属于设立行为。股份公司设立

    一、发起人

    发起人是指公司的筹建人.一般来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发起人时,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三分之一,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

    作为公司的筹建、发起人,可以享受合理的报酬或合理的利润的权利,其他人不得非法侵犯发起人的既得利益.f!?同时,发起人也要承担一些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包括:

    (一)第一次发行的股份中.未认足的或己认购而又撤回的股款,应由发起人全部认缴;

    (二)发起人因玩忽职守而使公司受报时,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股份公司设立

    (三)对公司登记前所负债务·在登记后应负连带责任。股份公司设立

    (四)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其创立公司所进行的工作和所花费用应负连带责任;

    (五)公开募股的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退还股款及法定利息的连带责任.股份公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