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护贸易理论

时间:2022-07-07 04:12:40

    什么是保护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概念早期保护贸易理论即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理论。早期保护贸易理论产生于15世纪,在当时欧洲的一些城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封建制度开始进人瓦解时期。早期保护贸易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个阶段。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有英国的约翰·海尔斯和威廉·斯塔福,他们主要通过调节货币的运动来达到本国财富的增加,也就是在对外贸易中多卖少买或不买.主张国家用行政手段来禁止货币输出。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下半叶为晚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托马斯·孟和法国的让·巴蒂斯特·柯尔培尔,他们主张通过调节商品的运动来达到本国财富的增加,也就是允许货币翰出国外,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但必须保持对外贸易最终的顺差。为此,重商主义者主张保护关税政策。

    早期保护贸易理论代表了当时处于上升阶段的商业资本的利益,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在当时,英法等国由于采用了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理论,从而积累了大盆的货币资本,促进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但是,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理论狭隘地把经济活动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流通过程特别是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值的源泉,忽视了生产领域的作用;重商主义还错误地把货币即金银看作唯一的财富,没有正确认识到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及其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尽管如此,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理论中的一些主张,至今仍然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重商主义提出的重视外贸顺差、强调发展转口贸易、运用保护关税政策及发挥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等,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