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

时间:2022-07-13 07:50:37

    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自动进口许可证代理列人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包括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或者商务部许可证局负责签发的145个肉类、奶类、大豆等10位海关编码的非机电类商品.177个商务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的I0位海关编码的机电产品和商务部授权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的201个10位海关编码的机电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根据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进口货物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并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其目录。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自动进口许可证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自动进口许可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部门和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负责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管理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收货人(包括进口商和进口用户)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自动进口许可证应向所在地或相应的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并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凡申请进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招标采购的货物,收货人应当依法招标。

    为加快落实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决定在现阶段已有十个海关开展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的基础上,自动进口许可证将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自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有效范国为实施自动进口许可“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原油、燃料油除外).自动进口许可证且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适用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下一步将扩大到全部自动许可管理商品和全部证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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