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

时间:2022-07-18 06:2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处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后,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其所得税影响应减少所有者权益;与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充分反映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未来期间的计税影响,所得税准则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可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企业应尽可能地确认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包括:①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②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税率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若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转回,就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准则还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