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财务报告的特点

时间:2022-06-23 01:37:46

中期财务报告的特点,中期财务报告的基本构成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均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作了详细规定,综合起来,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应该披露以下内容: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是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编制的法定内容,对其他财务报表或者相关信息,中期财务报告如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企业所提供的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中期财务报告上年度财务报告相- -致。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当年度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则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同时,中期财务报告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也应当作相应的调整。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附注而言是适当简化的。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的编制应当遵循重要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至少应当在中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