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2022年最新知识

时间:2022-05-09 00:54:14

金融商品和服务的内容专业性强,消费者凭借有限的生活常识,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近年来,我国各类金融商品广告和促销信息越来越面向普通大众,从金融消费者公共汽车车身、大众类报纸杂志,到电视广告、手机短信,让消费者无时无刻不被围困在各类金融商品与服务信息中,而其中金融消费者有很大一部分已经突破传统的储蓄、股票、保险的范畴,扩展到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连接保险等综合多种金融功能的商品以及期权、股指期货等衍生金融商品领域。面对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的金融商品,消费者很少能够在完全理解的基础上从事金融交易。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为例,“散户化”现象主要集中在股票型、积极配置型等风险收益水平较高的基金品种上,而像保本、普通债券、短债、货币这些风险收益水平都较低类型的基金,个人投资者持有比例反而都出现下降的趋势。这说明,在个人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时,收益的高低具有明显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个人投资者对金融商品的理解程度十分有限。我国基金业近年来一度出现“业绩越好赎回越多”的怪现象,其原因即在于大量个人投资者缺乏对投资基金功能特质的基本认知,以为买基金就像炒股票“低买高抛”。还有很多投资者误以为基金就是高收益的储蓄,于是把自己的预防性存款或购买国债的钱全部都用来购买基金,甚至于从银行贷款买基金。再如股票权证交易,有些投资者虽然投资股票多年,但对权证知识和风险知之甚少。有的投资者把权证最后交易日等同于行权日;有的不懂权证内在价值存在可能归零的风险;有的不关心媒体刊登的权证相关公告;有的把权证当作股票,以为除非连年亏损否则不会退市;有的把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视为一个品种等等,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费者由于对金融交易和商品的专业知识掌握的有限性,其做出金融交易决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经营者的说明和建议。

有时,消费者即便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其学习精力也是极其有限的。消费者不是专家,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这些充斥着专业术语的金融商品。金融消费者要求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对种类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复杂的金融商品和服务加以全面研究,并且在诸多金融机构之间做出正确选择,这似乎过于苛刻了。

特别是,金融市场瞬息万变,消费者学得再快,也很难赶得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如果在金融市场上仍然遵循“买者自负”的交易规则,那么金融消费者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相比将永远处于无知和落后状态。可见,由于消费者专业知识的不足以及学习精力的有限性,在金融机构日益猛烈的推销攻势之下很容易形成冲动或错误的交易决定,因此金融消费者在交易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及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较之有形商品交易而言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销售其商品和服务,应当尽可能地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简单明了的信息和说明,以方便消费者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