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时间:2022-05-05 05:05:26

同业拆借市场属于无抵押借贷形式,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借款凭借的是资本实力和商业信誉,能够进行拆入无抵押借贷的通常都是一些大银行,中小银行只能起到资金提供者的作用。另外,商业银行贷款靠同业拆借填补缺口,贷款规模还是受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的限制。对此,商业银行的变通办法是,持有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资产——国债和3A评级的企业债,商业银行贷款由于这一部分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是计入资产项的,不会受到核心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也不受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这种流动性资产,持有期可以获得利息收入,在遇到资金周转需要时,又可以在回购市场做短期抵押融资。

同业拆借市场中的有抵押借贷,即全国银行间的债券抵押式回购市场也商业银行贷款取得了惊人的增长。这个市场的规模除了2004年出现了负增长管理办法以外,其他的年份都保持正增长,且增长率十分惊人。2019年全年交易金额已经达到810万亿元,大大超过了同期无抵押信贷拆借的交易规模.

债券抵押式回购如此大的规模和如此快速的增长,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要知道,2019年M2的规模也只有198万亿元,但回购规模管理办法却达到810万亿元,再加上同业拆借的138万亿元,总规模达到1146万亿元,是M2的5.8倍左右,这说明,我们过去用负债类指标M1和M2作为流动性指标,可能存在问题,回购市场交易规模的超常规发展,揭示出一条流动性扩张的隐蔽路径,传统货币理论出于对货币本质的误解,将货币等同于债务,因而对于债权凭证形成的流动性扩张视而不见。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通过不同期限的抵押融资,使货币流通的速度加快。获得抵押品的金融机构可以用抵押品做再抵押,以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通过这个不断叠加的反复抵押过程管理办法,相当于增加了流动性的数量。商业银行贷款不仅是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通过这个途径加入到流动性的创造过程。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流动性规模应该从债权的角度,而不应该从债务的角度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