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29 19:55:14

    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保税港区管理方法。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海关对进出保税港区的运输工J毛、货物、物品及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场所进行监管。保税港区内的货物不设保税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但区内企业转让、保税港区转移货物之后.双方企业应及时向港区主管海关报送转让、保税港区转移货物的品名、数址、金额等电子数据。 保税港区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且海关对保税港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保税港区是海关根据货物进、出、转、存情况实施核库、核查。

    保税港区境内范困的货物进出保税港区的相关规定与进出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等其本一致,保税港区区内企业或者境内区外收发货人应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报关制)中报手续。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非区内企业自用货物流转实行备案制申报,保税港区不退税.也不征收流通环节增谊税,保税港区但原不退税监管区域转人港区的,保税港区由原转出海关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