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时间:2022-06-10 04:09:28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概念收购当事人应当及时公布有关收购的公告,以免收购事宜的敏感信息提前被泄露而造成内部交易的机会。0目标公司发生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尚未得知时,董事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②确保股东可以实时了解公司的变化,针对并购的不同情况支持或者抵制并购行为,信息披露保护股东的权益。并且按照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 -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的披露时间。实践中主要的指定媒体(如《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都能在互联网上阅读。四、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实用性信息披露的目的在于及时为股东提供能够反映公司状况的信息,以便于股东利用该信息作出知情的决定。

披露的信息不应是冗长、复杂、过于具体的,那将会给阅读的股东造成信息量过大、无从下手的麻烦,信息披露无法使股东第一时间获取有用的信息,甚至会造成对披露信息的误解。显然这与信息披露的目的大相径庭,因此,披露的内容应当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所以,信息披露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董事会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以避免重复,保持文字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