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时间:2022-07-05 12:46:03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税务稽查方法作为国家税务机关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税务租查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这里所说的法律,就是税务楷查的依据;这里所说的事实.就是税务带查的证据。

    一般地说,税务稽查依据是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包括三层含义:

    1.程序性依据。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抽查,必须根据税收程序法的规定进行。包括税务机关稽查权的授予与限定,柑查对象的确定,稽查程序的安排等,都必须由税收程序法予以规定,税务机关正是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税务稽查的。作为税务稽查程序性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

    2.评判性依据。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根据税收实体法的规定,评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其义务的情况。税务僧查中,税务机关对其查明的事实进行评价和判断,认定纳税人、扣教义务人是否及时、足额履行了义务,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税收实体法。检查不同的税种,要依据不同的税收实体法。

    3.处理性依据。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根据税收程序法的规定,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违法行为。税务稽查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对检查发现的各种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以保证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涉税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怎样处理,楷查人员必须以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为依据,提出具体意见。

    应当指出的是,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与财务会计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税收实体法)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统一制订的行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为基础的,只有当财务会计制度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相抵触时.才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执行。因此,财务会计制度也是税务稽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