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在贷方表示

时间:2022-07-16 21:32:24

其他应收款在贷方表示,其他应收款平账方法企业为核算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账户,该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项的收回,期末余额在借方,其他应收款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该账户应按不同债务人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013年6月10日,A企业向B企业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包装物押金1000元。商业信用的发展为企业间商品交易提供了条件,但由于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不可避免地为应收账款的收回带来了风险,可能产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就称为坏账,因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就称为坏账损失。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将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债务人破产,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部分。1.债务人破产,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部分。2.债务人死亡,其他应收款既无财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部分。3.债务人逾期未履偿债义务超过3年,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