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可比性原则表述

时间:2022-07-17 08:30:55

会计可比性原则表述,会计可比性原则要求不同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对不同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和汇总。会计可比性原则同一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会计可比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会计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会计可比性原则而不应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看企业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期相当长,接近于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租赁企业有优先购买该项资产的选择权;在承租期内,租赁企业有权支配该项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其经济实质上看,企业能够控制其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在会计上应视为企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