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责任 怎么赔偿
时间:2022-05-23 05:25:12
如果我们是正常的入职工作,单位一般会为我们缴纳社保,当出现工伤的情况,就会有工伤险进行赔付。但是如果是非法用工,出现了工伤,这种情况下,赔偿责任是怎么样的呢?
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这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种情况是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被鉴定为伤残5级至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