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投资会计分录

时间:2022-07-11 02:10:44

实物投资会计分录,实物投资会计处理实物投资是指投资者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是以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实物资产作为投资。物流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实物作为投入的资本时,实物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对于投资各方确认的资产价值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物流企业除了可以接受货币投资和实物投资外,实物投资还可以接受无形资产的投资,以无形资产投资的,其所占的比例一般不应超过注册资金的2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20%的,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实物投资但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30%。物流企业以无形资产方式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顺通物流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00元。实物投资根据合同约定该企业收到A投入的货币资本150000元,该款项全部存入企业的开户银行。投资者B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设备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10000元。B在该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为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