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标准是多少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如下

时间:2023-02-01 20:30:48

大病医疗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中一项,纳税人产生的跟医保有关的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扣除,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标准是多少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标准是多少?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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