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

时间:2022-06-21 22:01:19

    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等级评分法是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斯托鲍夫(Robot B. Stobauch于1969年9月在(哈佛商业评价)( Harvard Business Review)(如何分析外国投资气候)(How to Analysis Foreign Investment Climates)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影响投资环境的各种因素对投资活动的影响大小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影响度的大小来确定其等级分数,并按每一个因素中的有利或不利的程度给予不同的评分,然后把各因素的等级得分进行加总作为对其投资环境的总体评价.总分越高表示其投资环境越好,总分越低则其投资环境越差。等级评分法由于是对影响投资环境的八种因素进行评分,所以又称多因素等级评分法。

    从斯托鲍夫提出的这种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的表格中可以看出,其所选取的因素都是对投资环境有直接影响的以及为投资决策者所最关切的因素。在各项因素的分值确定方面,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原则,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不同因素对投资环境作用的差异,反映了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一般看法。

    评价时所需的各种因素的资料既易于取得,又易干比较。采用的评价方法由于仅仅是简单的累加计分的方法,使定性分析具有了一定的数量化内容,而且不需要高深的数理知识,因此被投资者在决策时广泛采用。这种投资环境评估方法的采用有利于使投资环境的评估规范化。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

    等级评分法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如对投资环境因素的等级评分是主观的,标准化的等级评分法难以如实反映环境因素对不同的投资项目所产生影响的差异,而且所确定的八因素不够全面,特别是忽视了东道国的交通和通信设施状况等硬环境。所以投资者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目标和不同的行业.对投资环境因素进行增加和删减,并对等级评分进行相应的调整。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