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担保金制度

时间:2022-06-27 23:30:54

    期货结算担保金制度,期货结算制度为了应对超出结算会员承拟能力之外的风险事件.国际上不少交易所引进了结算担保金制度.这是一种结算会员之间风险分担的联保制度.即当某结算会员出现违规时.在动用完该违约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扣保金之后.可要求其他会的结算担保金按比例共同承担该会员的履约六任。结算担保金是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国际上,大部分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给算担保金采用以下方法操作,比较撰本结算担保金与变动结算担保金孰大.取其中较大者缴纳.其中的变动结排担保金是按会员一定时期的交易量或持仓量比例计算的保金额。关1,4CME,欧洲EUREX,英国LIFFE,香港交易所、中国台济期货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以及中冈金触期货交易所等均采用这种方法收取结算担保金.

    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林扣保金制度的具体规定如卜:不同会员承担的城约比例是不同的.各类结算会员的琅础结算担保金为:交易结算会员人民币1000万元.全面结算会员人民币2000万元,特别结算会员人民币3 000万元。交易所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市场总体情况,确定全市场的结算担保金总顺.通知结算会员其应当分报的结算担保金.每个结算会员根据业务t按照比例分担结算扣保金总捅。结算会员应当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总倾(20% x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址/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十8o% x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最/交易所卜一季度日均持仓量),结算会员应当分扣的结算担保金致倾为与其基础结算担保金教倾中的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