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合约理论

时间:2022-06-30 01:04:04

    不完全合约理论,不完全合约理论解析。格罗斯曼、哈特、穆尔等人从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出发讨论契约所有权的最优安排.提出了不完全合约理论。他们认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是企业是由其拥有的资产组成的契约、事前签订的成本,不完全合约理论使得契约总是不完全的。所有权是对企业的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即除最初契约所限定的特定用途之外的、不完全合约理论如何使用资产的权利。不完全合约理论是由于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和使用本身具有不可证实性.不完全合约理论而专用性资产投资又是企业所必需的.

    为了防止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套牢问翘.所以事前的产权结构(权利配置)就变得十分重要。不完全合约理论从资本家的角度看,不完全合约理论由于资本家投人企业的资产形成不可被第三方证实的、流动性极小的专用性资产.因此合约的不完全性就使得资本家的投资将面临严重的套牢风险.资本家成为最大的风险承担者;不完全合约理论同时专用性资产对整个企业的生产效率有重大影响.不完全合约理论而实际的投资回报率将严重地影响到资本家的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