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基本职能

时间:2022-07-09 08:36:17

    金融信托基本职能,简要说明信托的基本职能。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信托形式。金融信托它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金融信托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金融信托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金融信托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主要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金融信托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金融信托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金融信托而是将其集中起来,金融信托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用。

    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属于有价证券的范畴。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金融信托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但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所反映的关系是不同的,金融信托由此带来的收益和风险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