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诊断

时间:2022-07-19 15:06:27

    永安药业诊断,永安药业公告2018年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了部分股份回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永安药业诊断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永安药业诊断本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80,150股股份不予以权益分派,而其余292, 602, 350股股份按照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7109元(含税)进行分配。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己获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安药业诊断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4, 682, 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9, 468, 25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永安药业诊断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2018年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部分股份回购,永安药业诊断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2,080,15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4、永安药业诊断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