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2-07-18 12:04:56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对象和范围。该法第10条规定:会计核算“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会计核算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如果用会计术语来表达《会计法》的上述内容,会计核算的对象就是会计主体内部的“资金运动”,它可以分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将会计术语与法律规定一一对应起来,“资产”包括上述条款中的“款项和有价证券”、“财物”、“债权”,对“资产”的核算就是对这些财物和权利的增减(收付)变化情况的核算;会计核算“负债”即指上述第(3)项中的“债务”;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涉及上述(4)项中提到的“资本、基金的增减”事宜。至于《会计法》列举的“收入、支出、费用、会计核算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统属于会计上的“收入、费用、利润”三个方面的核算内容。这样,会计核算的范围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方面,它们被称为会计的六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