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2-05-07 09:18:38

债权让与的相关理论问题非常多,债权让与是什么意思?仅就两个与非金债权收购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简要说明,债权让以释明标的债权核查对非金债权收购的重要性。(1)中国法律不承认债权让与的无因性,简单而言即我国债权权利归属转移这一结果的效力与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无法切断的。债权让故而如债权转让协议因故无效或被撤销,债权权利归属转移的效力将受到直接影响。(2)债务人“无异议承诺”的切断效力在我国存疑。“无异议承诺”脱胎于《法国民法典》,债权让是《日本民法典》目前的独特规定。所谓债务人的“无异议承诺”主要是指债务人不仅知晓债权让与的事实,而且对该事实没有任何异议(该异议是指任何可对抗让与人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减损消灭或债权的不成立)。债权让切断效果是指“无异议承诺”可以产生债务人不得以对抗让与人的事由再对抗受让人的效果,也就是债务人的抗辩权因此被切断。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债权让向受让人主张”以及学界的理论和观点,在我国“无异议承诺”是否能产生切断债务人抗辩权、抵销权的效果至少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如标的债权本身不合法、不真实、或存在被抗辩、被抵销等瑕疵或负担时,即使债务人作出“无异议承诺”,债务人或第三人仍可能有权因标的债权的瑕疵或负担进行抗辩或主张抵销,受让人可能无法取得合法、有效、足值的债权,债权让进而可能发生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标的债权的性质和状态对非金债权收购具有极重大的影响,后文也将专门分析标的债权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