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仓制度名词解释

时间:2022-05-07 00:41:15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限仓制度名词解释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为了防止限仓制度合约期满日的实物交割数量过于庞大,造成大范围的交割违约风险,通常情况下,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月份,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量就越小。

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又分为以下几种:(1)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为了预防大户过量持仓,操纵市场,大部分交易所对会员单位所代理的客户进行编码管理,限仓制度每个客户只能使用一个交易编码,交易所也会限制每个客户编码下的持仓总量。例如,某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一般合约月份每个客户编码个的净持仓量(多头持仓量与空头持仓量之差)不得超过2000手,限仓制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为6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为400手,交割月份为200手。(2)限仓制度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会员,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单边计算)的15%,否则限仓制度交易所将对会员的超量持仓部分进行强制平仓。此外,期货交易所还按合约离交割月份的远近,对会员规定了持仓限额,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会员的持仓限量就越小。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合约,一般合约月份净持仓限量为7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为12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为800手,交割月份为2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