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工程收入会计分录

时间:2022-07-18 14:09:55

建造工程收入会计分录,建造工程收入确认建造工程通常都是长期合同工程,建造工程收入即建设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如建筑公司承建厂房、住宅等。

从本质上说,建造工程与劳务提供是性质相同的活动,也可以适用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则。但是,建造工程收入由于建造工程中的劳务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的会计准则都将建造工程与一般的劳务提供分别开来,用专门的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来规范其收入确认与成本计量。建造工程收入我国《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之间在调整对象上的分工是:前者规范的劳务,一般指劳务的结果不会形成有形物的劳务,建造工程收入如广告制作、艺术表演、软件设计、提供仓储、保管与运输服务、履行管理合同等等;后者规范的劳务,一般指劳务的结果形成有形物的劳务,我国《建造合同准则》将其定义为“资产”。因此,建造合同下的劳务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提供的劳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