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幅限制新规

时间:2022-06-15 04:45:17

涨跌幅限制新规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股价暴涨暴跌和投机盛行,涨跌幅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对每日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的限制。高于涨幅限制的委托和低于跌幅限制的委托无效。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涨跌幅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但是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当股价涨跌幅涨跌超过涨跌幅限制时,交易所会强制停板。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涨跌停价位或涨跌停价位之内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