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权交易特点

时间:2022-05-18 13:13:48

    金融期权交易特点,金融期权交易对象标准化的金融期权交易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在80年代发展到遍及世界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

    期权,又译作选择权,金融期权是指在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可在商定的期限内按协议价格购买或出咨某种商品(含金融商品)的期货合约之权利。

    期权为买方单方面的选择权,金融期权买方支付期权费后而拥有此种权利。在有效期内,买方可以执行权利也可放弃权利,即当价格变动符合买方的预期时执行权利,不乎合买方的预期时放弃权利。而无论如何,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只能根据买方的决定或履行合约成交或允许买方放弃权利的执行。期权交易对买方来讲,金融期权由于其最大损失只限于权利费,买卖或放弃均可自主,所以是一项风险较小、灵活性较大的交易行为。

    期权的卖方又叫写契人,金融期权由于在交易中获得了期权费,该期权费又是不能退回的,特别是在买方“预期”失败后,金融期权卖方白得期权费,所以自有它有利之处。因此,金融期权市场上总有人处在期权卖方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