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财务核算

时间:2022-07-11 07:08:41

进出口业务财务核算,进出口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托收项下出口业务,即出口托收,是出口商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约,在规定期限内备货出运后,将货运单据连同以进口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一并送交银行,进出口业务由银行委托境外代理行向进口买方代为交单和收款的一种出口贸易结算方式。

发出托收单证的核算出口商备货出运并取得货运单据后,进出口业务应填写出口托收申请书一式两联,连同全套出口单据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托收。银行审单后,编开托收号码,将申请书的一联退给出口商作为回单,另一联留存,进出口业务并据以填制出口托收委托书。托收行发出托收凭证时,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出口托收寄单后,因情况变化需增加托收金额时,分录同上;需减少托收金额时,分录相反。如进口商拒付,也应反向注销托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