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股权投资主要形式

时间:2022-05-24 04:07:36

非股权投资的主要形式(1)许可合同。许可合同(Licensing)是指跨国公司(许可方)与东道国企业(被许可方)签订合同,允许东道国使用跨国公司独有的注册商标(Trademark)、专利(Patent)以及技术诀窍(Know-how)等,同时东道国企业按照协议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采用许可合同的经营模式,企业只转移不受进口限制的无形产品和服务,而不直接出口商品。这样,许可合同这种模式进入目标市场较为便利主要形式,在目标国家突然实施关税或配额等贸易壁垒使出口受阻,或因竞争过于激烈和高运输费用使出口商无利可图,主要形式或目标国家货币持续贬值等情况下,涉外企业都可考虑由出口商品转向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的另一个长处是其政治风险比直接投资小主要形式。因为主要形式许多国家偏向于许可合同作为获取技术途径,而不是外国投资,另一方面,东道国采用没收措施与许可合同无妨,因为许可方在目标国家没有实物财产,至多损失许可收入。许可合同模式的缺陷:①被许可方有可能掌握购入的技术,使卖方失去技术垄断,增加新的竞争者。②由于许可方没有亲自参与东道国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能获得东道国生产和经营的经验,也无法控制市场主要形式。③这种许可证销售收益受买方产品销售额的影响很大,如果主要形式销售额太低,卖方收取的提成费可能无法弥补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