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退税规定

时间:2022-07-13 08:04:21

    出口加工区退税规定,什么是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需要将有关模其、半成品运往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出口加工区应当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与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加工完毕后,加工产品应按期(一般为6个月)运回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提交运出出口加工区时填写的“委托区外加工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后,退还保证金或撤销保函。

    出口加工区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需运往境内区外进行维修、侧试或检验时,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或管理机构应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核准、登记、查验后,方可将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运往境内区外维修、侧试或检验。区内企业将模具运往境内区外维修、侧试或检验时.出口加工区应留存模具所生产产品的样品.以备海关对运回出口加工区的棋具进行核查。

    出口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或检脸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按照“修理物品”监管.不得用于境内区外加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