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上市资格

时间:2022-07-23 07:34:47

    联交所上市资格,上市的基本条件。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上市资格通常是取得或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而上市资格不在于取消公司的上市资格。然而,上市资格在发出全面要约的场合下,如果公司所有股东或者绝大多数股东愿意将所持有的股份售予收购人,就将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为了维持公司的上市资格,收购人应该细致考虑选择何种要约收购形式。收购的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上市资格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被收购公司因继续收购而失去上市资格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上市资格有权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同等条件,上市资格向收购人出售股票,收购人必须收购,上市资格从而产生强制受让的效果。

    强制受让是收购人的特别义务。上市资格符合强制受让条件的,收购人必须按照其他股东出售股票的意愿,接受其他股东售出的股份,但是,上市资格其他股东有权决定不将所持股份售予收购人。强制受让是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的特殊义务。上市资格即唯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并出现法定情形的,收购人才应当承担强制受让的义务。强制受让应当遵守收购要约约定的相同条件。即使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要约已失效,上市资格为了保护持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利益,收购人也应当依照与收购要约相同的条件,上市资格买进其他股东售出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