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上市条件

时间:2022-07-18 20:47:30

    国内企业上市条件,上市公司条件每一个上市公司必须保证任何时候其董事会包括至少两名独立的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的规模或上市公司的其它环境必须满足联交所规定的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小数目。

    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满足联交所对一般董事的要求(比如,了解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企业上市条件熟悉上市条件,有特长,有经验,诚实廉正)外,其持有的证券资本应多于已发行的证券总资本的1%。

    发行人必须到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对其发行的股票进行登记,或者聘请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以便在香港设置其股东名册。

    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企业上市条件须根据合约委任保荐人一段固定期间,该期间至少涵盖上市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联交所对保荐人的资格作了一些量化规定,企业上市条件不管是新申请人还是已上市公司,保荐人必须具备不少于1000万元港币的缴足股本及域不可分派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