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计价

时间:2022-07-22 15:30:10

应收票据计价应收票据的计价就是确定应收票据的入账价值。应收票据入账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票据的面值确定,应收票据另一种是按照票据的未来可收回金额的现值确定。从理论上讲,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采用现值计价是比较科学和合理的,但应收票据由于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商业汇票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利息金额相对来说不大,现值和面值的差异也较小,应收票据为了简化核算,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价入账。

在计算票据利息时,利率和期限要一致。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期限如果是以月或天表示的,计算利息时应将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或日利率(年利率÷360)。票据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如果票据期限是按月表示的,则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同日的那一天为到期日,比如,若5月10日签发的两月期票据,应收票据则到期日为7月10日。应收票据月末签发的票据,应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天为到期日;比如,若5月31日签发的一月期票据,则到期日为6月30日。如果票据期限按天表示,则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应收票据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一天,通常“算尾不算头”。比如,5月10日签发的60天票据,到期日为7月9日(5月10日出票日不算,5月21天,6月30天,7月9日到期日要算,7月9天,共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