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

时间:2022-05-06 09:19:34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的特性,给投资者的购买与变现带来了不便。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近年来,在基金业创新潮流的推动下,开放式基金有两类开放式基金采取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并行的交易方式。一类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LOF),它交易规则是指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这种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除了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认购之外,开放式基金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如银行营业网点)申购。在发行结束后,则给投资者两种交易方式选择:既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也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另一类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xchange Traded Fund,ETF),它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开放式基金二级市场上以竞价的方式交易ETF份额,二级市场的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

这两类基金虽然都是可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但两者有所不同,LOF基本上是纯粹的交易方式创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开放式基金在运作方式上相类似。ETF则更多的是在品种特性上的创新:ETF的交易标的不同,是基金份额与“一篮子”股票的交易交易规则;ETF有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我国往往高达百万元以上);ETF的投资策略也有所不同,常以拟合某一指数为目标,采用完全被动式管理方法;ETF还可以实时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