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证券化的资产

时间:2022-07-09 06:27:02

    证券化发起人拥有可证券化的资产,需要的是资金,而广大投资者拥有资金,需要的是将手头的资金保值增值—寻找可投资的对象。资产证券化特定目的机构正好架起了两者之间互通有无的桥梁:特定目的机构受让证券化发起人的资产,将其组合、资产证券化分割成具有不同特点的证券,经过信用增级后,资产证券化出售给广大投资者;出售证券所得资金用于支付证券化发起人的资产的价款。资产证券化这一切行为都是以特定目的机构为中心来进行的。

    可以说,资产证券化中特定目的机构的设立是对上述财产分割理论的一个再典型不过的注解。资产证券化交易中之所以需要设立一个特定目的机构,资产证券化其根本目的就在于需要将证券化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的其他财产分割开来,资产证券化使得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对该证券化资产没有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