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如何转换成股票

时间:2022-07-25 06:34:36

  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东属于中下股东,对于决策权的影响较小,股票上市公司经理人发行可转债主要是为了提高大股东的利益。可转债是股票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金融衍生品.通常被视为变相的股权融资工具,可转债转股票后稀释股权,对股价产生--定的负面冲击,因为大股东通常为非流通股持有人,其持有的股票并不上市交易.所以不受冲击,大股东却能享受到发行可转债带来的公司价值提升的收益,因此股票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可转债会使投资者产生排斥反应.致使股价下跌。但是股票股权改革以后,流通股比例在上升,本章的样本组合的平均流通股比例为65.22% ,已经超越了非流通股比例.因此发行可转债必须要兼顾流通股票股东的利益.即发行可转债越来越注重提升的是公司的整体价值,使得股票投资者对于发行公司具有较高的期望,导致股价上升。

  流通股票股东的利益受到重视还表现在公司经理人通常会选择公司的超额收益率超过整个股票证券市场的超额收益率时公布发行可转债公告,因为如果股价出现负面波动对流通股票股东的损害最大。因此我们认为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出现显著正效应的原因是公司经理人选择了公司超额收益率高于整个可转债市场超额收益率的时机发布了公告,从而使得股票股价延续了正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