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取得核算

时间:2022-06-12 16:03:00

    固定资产取得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曹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

    商业银行可根据会计翻度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固定资产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银行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固定资产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固定资产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银行已经确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估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固定资产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固定资产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