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期限

时间:2022-06-13 14:55:28

    可交换债券期限,可交换债券案例(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可交换债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

    (2)收购兼并。当在收晌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

    (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可交换债券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碑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咨致使股价受到冲击。可交换债券比如香港的和记黄埔曾两度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减持Vodafone;大东电报也用此方法出售所余下的电讯盈科的股份。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侦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可交换债券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侦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核、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可交换债券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可交换债券但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