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有哪些

时间:2022-07-19 20:50:28

    金融改革有哪些,金融改革的内容1976-1980年新加坡的金融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离岸金融市场也步人了成熟阶段。1976年豁免了非居民持有亚洲美元债券的利息税,将亚洲美元经营单位的贷放收人所得税率,以及对经营亚洲美元的机构从海外利润中付出的股息率由40%降低到10%;废除了非居民持有的亚洲美元单位存款、亚洲美元债券的相继税;设定有关离岸贷款合同的印花税率上限为500新元,金融改革豁免有关的证书、票据类的印花税;提高居民名义的亚洲美元单位存款额上限,个人由10万新元提高到25万新元,法人由300万新元提高到500万新元。

    1977年,进一步减轻有关亚洲美元单位交易的利息所得税;准许发行大额美元存单;金融改革再一次提高居民名义的亚洲美元单位存款的个人上限,金融改革由25万新元提高到50万新元。金融改革1978年,金融改革全面取消外汇管制,包括取消外汇的批准手续以及外汇的交易限额,对岸外银行和证券银行放开同新加坡居民的外汇交易;扩大有关亚洲美元单位交易的税务优待,降低对外汇交易及手续费的征税。1979年,扩大非居民的短期离岸金融业务范围,金融改革如准许发行亚洲美元商业票据在市场上吸收资金等。金融改革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国际金融交易所的交易额直线上升,到1980年亚洲货币单位经营机构增加到115家.金融改革存款额高达543.93亿美元,为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