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案例

时间:2022-06-11 02:31:28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特征如下所述。(1)监事会是公司股东、职工利益的代表机构和监督机构。德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权责:①任命和解聘董事,监督董事会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经营;②对诸如超量贷款而引起公司资本增减等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做出决策;③审核公司账簿,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核对公司财产,并在必要时召集股东大会。德国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一般要求有比较突出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德国公司治理结构须经2/3以上成员投赞成票确定,监事会主席在表决时有两票决定权。

由此看来,德国公司的监事会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股东行使控制与监督权利的机构结构案例,因为它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拥有对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权与解雇权。这种无论从组织机构形式上还是从授予的权力上都保证了股东确实能发挥其应有的控制和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