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与实务

时间:2022-06-28 03:42:42

    保险原理与实务,风险与保险原理保险是通过集合多数人的偶然性损失.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而保险人承诺为承保的损失提供弥补和赔偿。保险的主要特征为集合扭失、支付偶然性损失、风险转移和弥补赔偿。可保风险的特征为非投机性、偶然和非故愈性、可预侧性、很多人面对的、可评估和爹度的、由损失巨大引起的保费是有能力支付的。保险的种类包括人寿、医疗、财产、责任、合法权利和社会保险。保险原理包括:可保利益。指对标的物的法律认可关系.赋予该物可投保的权利.包括个人、财产、责任和其他合法权利。

    .最高诚信。指保单开始生效时,保险合约和各方负有披露重要事实的资任。

    .原因。在索价时,要确定真正造成损失和有影响力的原因。

    .损害赔偿。指对损失作精确金钱弥补和赔偿。

    .分摊。如果多个保险人和同一人订立保险合约,这些保险人便应分摊损害赔偿金顺。

    .代位权。指允许提供损害赔偿的保险人,有对第三者可能拥有的索偿权利。

    保险原理在中国,涉及个人或家庭的保险分类有哪些?首先,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标准对保险业务进行归类。例如,按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贵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四大类。这种分类方法是最常见、最普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