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会计处理最新

时间:2022-07-18 05:54:02

收入会计处理最新,收入会计处理分录企业为了核算各项收入的实现和结转情况,需要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等会计科目。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还应设置“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会计科目。“收入会计处理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收入会计处理是对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进行核算。

该科目贷方记录企业已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借方记录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收入,收入会计处理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冲减的收入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或用红字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发出商品”科目核算,收入会计处理是在一般的销售方式下,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记录发出商品的成本;贷方记录已实现销售的发出商品成本;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实现销售的发出商品成本。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或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发出商品的数量、成本、售价、代垫运费、应收取的货款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