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资本投资分录

时间:2022-07-23 00:08:08

接受外币资本投资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的。外币资本投资分录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外币资本投资时,一方面,应将外币资本投资实际收到的外币款项等资产作为资产入账,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另一方面,应将外币资本投资接受的外币资产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但在具体折算时,外币资本投资则应区别情况,按照投资合同中是否约定汇率而定。

(1)如果投资合同中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外币资本投资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外币资本投资将外币资本按约定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按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外币资本投资计入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投资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2)如果投资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以接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不形成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