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时间:2022-06-13 11:22:18

    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证券化在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在于:通过把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破产隔离”.证券资产管理达到证券化投资者的权益与发起人信用状况的分离,证券资产管理从而避免了债务人破产对证券持有的影响。为了实现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证券化过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发起人把证券化资产以“真实销售”方式转让给特设载体。

    证券资产管理真实出售是实现破产隔离的关键。证券资产管理发起人向特设载体转让资产时.必须以真实出售的方式进行,证券资产管理以确保发起人破产时,证券资产管理发起人的债权人对证券化资产没有追索权。相反,如果转让在法律上不能确立为真实销售,而是抵押融资的话,发起人破产将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真实销售’同时也是会计上进行“表外融资”处理的前提。第二,避免特设载体与发起人的实体合并。第三,特设载体本身必须达到破产隔离。证券资产管理特设载休必须是一个破产隔离实体.它不能自愿或非自愿进入破产程序。证券资产管理为了这一目的,在组建特设载体时,特设载体的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应对其经营管理作出限制。在业务范围上,证券资产管理只能从事证券化业务,在债务方面,证券资产管理除了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提供的流动性便利外.不能对外举债。另外,特设载体必须设立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