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录

时间:2022-06-23 14:17:2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录,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经确定 ,不得随意调整。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第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这意味着“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纳人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在具体计提折旧时,一般应按固定资产的月初余额提取折旧,即: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依旧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固定固定资产资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也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办理峻工结算之后,固定资产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是原来已计提的折旧额不需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