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绩效评价方法

时间:2022-05-20 12:14:59

评价类型是根据评价分数对企业综合绩效所划分的水平档次,综合绩效评价方法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综合绩效以85、70、50、40分作为各类型判定的分数线。评价级别是对每种类型再划分级次,评价方法体现同一评价类型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标注“+、-”号的方式表示。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类型与级别按以下方法确定。
  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评价类型为优(A),在此评价方法综合绩效基础上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A++≥95分;95分>A+≥90分;90分>A≥85分。(2)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不足85分的评价类型为良(B),在此评价方法基础上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85分>B+≥80分;80分>B≥75分;75分>B-≥85分。(3)评价得分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评价方法不足70分的评价类型为中(C),在此基础上划分为两个级别,分别为:70分>C≥60分;60分>C-≥50分。(4)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不足50分的评价综合绩效类型为低(D)。(5)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的评价类型为差(E)。